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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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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0:54:5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
第二批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创建于1983年5月,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院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0人。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符合条件者应将报名材料按上述次序编号,并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gdufe.edu.cn,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2023-2-FDY1**大学张三),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压缩文件最大不得超过3M。提交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以及一人同时申报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财经大学进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下同)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gdufe.edu.cn/,下同)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学校可取消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
4.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含)以上为合格。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图片

学校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有关说明

(一)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准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已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入职后,将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广州校区或佛山校区工作,应聘人员应无条件服从。
(五)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彭老师

咨询电话:020-84096802(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20-84261786(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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