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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读书,我选择入户东莞,入户方式汇总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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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08:00:51|来自:广东广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稳定就业居住入户
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并按以下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一)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拥有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工作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户;

(三)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且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的,在居住证登记地址的属地园区、镇(街道)新型社区集体户入户。
毕业生入户 适合大专以上学历

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我市。

入户时按以下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一)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地址入户;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我市专门设立的人才公共户入户。

人才入户

今年5月7日,东莞发布《关于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人才入户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人才入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各类准入人才条件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一)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二)
1.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3.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三)
1.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3.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注意:本项目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四)
1.具备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注意:本项目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五)
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其余各类人才继续按照原有政策的规定执行。以上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有房即可入户
一、办理条件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我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二、注意事项
(一)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我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我市“莞e申报”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三、其他说明
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4〕13号)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


办理新政入户到底有多简单便捷呢?



✔ “全城通办”:申请人可预约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任一公安业务区提交入户申请。

“跨省通办”:入户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江西省南昌市、吉安市、宜春市暂未开通“跨省通办”)。

预约优先办理:申请人可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含微信小程序)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地点前往取号办理。

办事指南查询:可扫一扫以下二维码,结合您的情形查询对应的办事材料,再预约或直接带齐所需资料到窗口办理,也可向12345热线或到各公安“一窗通办”业务区现场咨询了解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
居住证年限查询:非莞户籍居民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居住证”业务中的“居住证年限查询”进行查询本人历来的居住证办理记录,通过办理记录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条件。


❗ 提醒 ❗

办理入户可现场登记,切勿轻信“中介”提供的代预约、代办理等行为!

通过中介办理入户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个别中介在获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后,会将这些信息泄露出去,损害群众利益;

●个别中介夸大办事难度欺骗群众,要求群众支付不必要的办理费用;

●有的非法中介甚至使用伪造的印章、证明文件等,出现违法行为。

●根据自发现弄虚作假办理入户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本人及随迁人员申请入户。

需办理入户的市民请留意:

入户新政实施初期会出现办理业务高峰,如非急需办理入户的市民,可延后错峰办理;公安机关将通过增加预约号、服务时间段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每天早上9时在“粤居码”和“i莞家”预约渠道释放预约号,请市民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入户具体操作

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首页后,在“预约办事”栏目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在线预约公众号版”,点击进入预约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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