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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学光明区发布2024深圳秋季插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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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1:32:0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合片区入学需求及学校学位情况,光明区教育局启动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插班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申请对象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原就读学校不属于学区内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光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00至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30。插班生报名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均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招生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点,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服务。




报名方式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插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插班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插班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材料审核流程


(一)招生学校材料初审
  7月13日至7月16日,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系统进行初步验核,根据材料情况做初审通过或否决操作。
(二)各职能部门资格审核
  7月17日至7月28日,区教育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电子比对申请材料。期间,家长自行登录插班生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28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三)学位安排及录取
  8月上旬,区教育局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所述规则录取。录取完成后仍未被录取的,如仍意向在光明区就读,可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合格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四)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学校指导家长完成转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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