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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9月,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原属沙井街道办管理,2016年12月转制后归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属管理,2017年8月纳入宝安幼教集团,又名宝安幼教集团第十五幼儿园;2019年被评为深圳市最受家长欢迎幼儿园。2020年9月乘着“5080”的东风,实现一园六址跨越式发展,开展了多园所办园模式的新探索。
2023年9月宝安区实施集团化办园、创优联盟共同体发展办园模式,我园被确定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核心园,开启1+2+N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同时被确定为宝安区第十五创优联盟的牵头园,联盟共由21所公民办幼儿园组成,秉承“和而不同,各美其美”办园思想,努力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公民办幼儿园抱团发展,充分发挥优质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宝安学前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集团园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核心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壆三路24号沙井中心幼儿园
开设教学班:22个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翡丽郡分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万科翡御郡府翡丽郡幼儿园整栋
开设教学班:12个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珑湾分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西环路2003号珑湾世界花园幼儿园3栋
开设教学班:9个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荣御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创成路与沙井路交汇处沙井荣御幼儿园
开设教学班:12个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宝亭锦园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旧村2栋宝亭锦园小区内沙井宝亭锦园幼儿园
开设教学班:9个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尚城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金沙一路25号
开设教学班:6个
一
招聘需求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文员、电工、花工(短期),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4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文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精通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沟通能力;
3.学前教育系毕业或汉语言文学系毕业,有公办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电工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电工操作证、特种设备管理员证;
3.熟悉电工操作,并能熟练操作水电设备器材。
花工(短期)
1.4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健康证,吃苦耐劳;
3.有园艺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
szsjzxy@126.com,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5)项材料收原件,(2)至(4)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五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23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208017。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1.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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