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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余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60余人,外聘兼职教师610余人。学院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单位、“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或工资流水和劳动(聘用)合同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院内专技12级以上,均含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万友人才官网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在重庆万友人才公司官网(http://www.cqwyrc.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公章)。
六、考试考核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相应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qwyrc.cn/)或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若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不含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月12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报考岗位基础知识,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直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若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数,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试讲(答辩)、实操等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或网络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月14日
(四)总成绩计算
无笔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重庆万友人才公司官网(http://www.cqwyrc.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看。
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学校研究通过。在重庆万友人才官网(http://www.cqwyrc.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
九、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编制。
(二)福利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十一、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根据学校需要,录取专任教师须兼任一年行政管理工作或坐班一年跟岗锻炼,实训教师纳入行政坐班管理,相关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联系方式:023-63005053 徐老师
附件: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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