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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入学政策,户籍优先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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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02:14:4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南区:不符合“三对口”条件 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巴南区发布《关于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相关事宜的通告》,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本类别中,住房如系共有产权的(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学对象父(母)应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且已实际交房入住,入学对象仅限业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

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政府处置类项目业主子女,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报名。

在巴南区开办企业、经商、务工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巴南区接受义务教育。分片、定点安排学校接收。

重庆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原全善学校)以“摇号+统筹”的方式招生,重庆市清华中学初中部(原融汇·清华实验中学)以“划片+统筹+剩余学位摇号”的方式招生。

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按计划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均为招生计划内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公办学校将于6月21日—6月25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如无法完成网上报名,也可将入学材料提交对口学校现场审核。民办学校6月17日—6月19日进行入学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6月20日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要特别注意,城区学校“三对口”入学条件中,房屋产权应系法定监护人(或学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完全产权,同一住房(含二手房或产权变更)对应户籍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原则,即招生范围内同一套住房小学阶段每6年、初中阶段每3年提供一个学位(合法养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对口入学,不符合此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学位紧张区域学校,按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时间先后排序,首先招收符合“三对口”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若无空余学位,符合“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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