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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升初,这7类非户籍生可以入读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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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 09:19:1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市教育局发布2024年东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其中,非户籍生满足优待政策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可以入读公办学校。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市级优待政策
(一)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二)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三)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四)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五)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六)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七)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具体镇街(园区)优待政策类别,各位家长可关注属地教育部门进一步了解。





积分入学
根据东莞的入学政策,非东莞市户籍学生,满足条件可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读哪个镇街的学校,是有所限制的,从下面5个里面选择一个作为申请地:

一是,积分方现社保缴费所在的镇街(园区)。

二是,积分方现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的镇街(园区)。

三是,积分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所在的镇街(园区)。

四是,积分方如果是东莞市户籍的,现户籍所在的镇街(园区)。

五是,积分方(或配偶、申请人)符合规定的住宅所在的镇街(园区)。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此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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