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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初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安排完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后的剩余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莞城各小学(其中将第二项招生对象“在莞城街道外学校就读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集合为1所莞城小学,简称“回莞类”),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就读。
02
长安
公办初中:长安实验中学
报读初中一年级的,以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录取。因学位不足,未能被录取的,通过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03
凤岗
公办初中:华侨中学
备注:2023年华侨中学(永和街校区)初一新生全部走读,初二开始返回华侨中学(五联校区)就读,提供寄宿。
(一)优先满足凤岗镇户籍生源入读;
(二)按凤岗户籍生源户籍所在地进行划片招生;
(三)如对应片区内的凤岗户籍生源报名人数不超当年公办学校对应年级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对应片区内的凤岗户籍生源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公办学校对应年级的招生计划数,则按凤岗户籍生入户凤岗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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